111月9日,區綠色水利局對為于出來粗加工區三莊路18弄3號的東莞元豪外壁治理 有限制的大公司開展現場安全檢查,發現了該公司中小企業在未申請環評工程驗收的原因下,強行加強產量線,配建基礎設施應當綠色節能安全行政部門工程驗收,而對于該公司中小企業的違法方式方式,區綠色水利局立即應當嚴查。
滬元豪從表面治療有限的大公司核心考證掛靠光電子設備鍍錫國際業務,1998年2月使用區節能環保性標準部門貸款審核權,并于2007年2月使用初驗,共貸款審核權使用4條鍍錫線,1條鍍黑鎳線,3條除溢膠線。工廠因出產的需求,于2007年至20多年期間在沒有辦理流程環境影響評價的事情下,不斷上升3條掛鍍線和5條電鍍鋅錫出產的線。區節能環保性標準部門于2018年八月曾對其匯總出產的線的動作上訴依法查處,責令改正其匯總項目流程開始出產的沒收違法所得處罰,并在202007年年初移交清單檢察院強制性要求完成,該工廠于202007年11月開始出產的。202007年八月該工廠在新的擴產環境影響評價沒經區節能環保性標準部門獲準的事情下,重新自己進行找回了出產的。
區的環衛局對該機構違法《基礎建設的大型項目大環境養護的規則》的行為表現做上訴依法查處,勒令其新的大型項目退出產出,處以罰金3萬美元。